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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体育官网科学知识十篇

2023-12-24 19: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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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美体育官网科学知识十篇任鸿隽揭示,智识是解决环境困难的工具,故因环境的不同,而智识的程度,亦不能不因之而异。因此,智识的进化,也是人类文化史上应有的现象。 这样一来,知识具有相当悠远的历史乃是题中应有之义,波普尔甚至把知识的历史追溯到生命的起源时期:

  所有对环境和内部规律的适应,对长期性情境和短期性情境的适应都是各种类型的知识。……这样,知识的起源和进化可以说是跟生命的起源和进化同步,并跟我们地球的起源和进化紧密地相连。进化论将知识、我们自身和宇宙联系在一起;因此,知识的问题变成宇宙学的一个问题。

  关于知识的分类,伊利英和卡林金进行了详尽而精湛的研究。在他们看来,按照认知基础,知识可以分为推论的知识和直观形象的知识。按照社会基础,知识可分为私人知识、问题知识和题材知识。按照题材的基础,知识可分为中性的、社会的、人文的和技术的知识。借助于对本质的反思,知识被分为现象论的知识不本质论的知识。借助功能的意图,知识被分为描述的和说明的,基础的和使用的。在与思维形式和范畴模式的关系上,知识被分为经验的知识和理性的知识。借助所包含的信息的质,知识被分为有问题的知识和可信赖的知识、分析的知识和综合的知识。借助认知的起源,知识被分类为先验的知识和后验的知识。使我们感兴趣的是,他们借助认识论的地位,把知识分为日常知识(everyday knowledge)和科学知识。在古代,就提出科学的(理论的、理性的、逻辑有序的)知识对苏格拉底的知识,或正如后来所称呼的生活世界的知识。二者之间的差异借助它们描述的对象的特征、反思模式、范畴类型等,一句话,借助认识活动本身及其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下的产物的特殊性形成完美体育,此处的特殊性是由科学性的标准之取向决定的。日常知识的领域是多种多样的,诸如常识、信念、记号的知识、在习俗中记录的日常经验的概括、传说、教诲之类的东西、直观确信、描绘等等。日常知识是极其稳定的。由于它是经常发生的众多现象和过程的概括,它一般地构成个人对生活和世界的实际态度(价值、目标等的选择)。由于日常知识能使个人以这种方式组织他的日常活动,它对于作为自然-社会存在的人具有根本的意义。日常知识和科学知识的认识论关系具有它们自己的动力学。一方面,日常知识相对于科学知识作为前提或假定的集合起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对日常生活领域的侵占,科学认知修正了日常知识,使之在科学的基础上重新形成。日常知识的特殊特征是它对应于理智发展的前反思阶段,与对它自己的起源(获得、组织和转化知识的程序)控制和和分析无关。按照黑格尔的观点,由于努力从感觉的实在推演真理,日常知识属于前理性的、前理论的领域。把日常知识转化为科学知识的机制是使证明有根据。不用说,日常知识记录真理,但是它是以不系统的、非专门化的方式这样做的,听任它的基础未加以说明。 福尔迈区别了三种类型的认识:知觉认识,前科学认识,科学认识。感觉的多样性还不是认识,它们既没有充分建构起来,也不能做主体间的验证。前科学的经验或“常识”已经离不开语言手段、概括和归纳推理的运用了,因此超出了知觉。科学知识是认识的最高阶段。它立足于观察和实验、抽象和概念构成、“资料加工和逻辑推理、假设的形成和检验。理论形态的科学,远远地超出了经验。 这位作者也特别注意常识(common sense)和科学知识的区别。

  按照伊利英和卡林金的观点,日常知识是比常识更大的范畴,常识只是日常知识的一部分。但是,在许多知识论的文献中,往往把二者混用而不加区分。不管怎样,鉴于常识至少是日常知识的最主要或重要的部分,我们一般还是使用“常识”这一术语。在上面的论述中,实际已经或多或少涉及到常识的意义以及科学知识与常识的异同。现在,我们拟进一步立足于这样的剖析,以便领悟科学知识的涵义和精髓。

  何谓常识?顾名思义,常识是日常的见识或普通的见识,它是日常生活(日常思维和日常行动)赖以进行的知识源泉。费耶阿本德说:“常识与我们不可分离,它是我们思想和行动的实践基础,我们的生活要依靠它,但现在我们还可以证明它固有的合理性。” 瓦托夫斯基对常识的界定比较全面:

  常识性知识的特征就在于,它不是明确地系统的,也不是明确地批判的,就是说,既没有把它的所有各个部分同所有其他部分联系起来,也没有自觉地企图把它当作一个首尾一贯的真理体系。但是,它有勉勉强强的整体性,是一种文化的共同财产,是有关每个人在日常生活的一般基本活动方面应当懂得的事情的一套可靠的指望。因此,它在一般人类行动事务上能保证有可靠的预见,不致出乎预料而惊慌失措。在使一般工作和社会生活成为可能,在划清行动上的随意性和危险性的界限方面,它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

  他进而揭示,常识显然是广泛的、长期的经验的产物。它可以说是在最实际的水平上进化而来的对人类环境的适应。它的适应性证明它有着很大的生存价值,而且从某种进化的观点来看,它是人类生存的一种精练的重要手段,就像某些动物种类中的保护色或社会性组织一样。当然,常识不是一成不变的或万能的,它要随具体情况和历史时代而变化。

  常识与科学知识的关联是明显的。这主要包含三层意思:其一是科学历史起源或发生学上程度不等地依赖于常识,其二是常识与科学有某些共同或相近之处,其三是常识在科学理论的建构中作为科学的预设、方法和公理其作用。

  关于第一层意思,霍金斯一语道出,科学开始于前科学的常识,改变的东西是强度、专门化的程度。 如果说这是从科学的孕育和诞生的角度而言的话,那么邦格的看法则是立足于发生学上论证的。他指出,每一个研究者由以开始的背景知识的一部分是日常的知识,即非专门化的知识,它的一部分是科学知识,即它是用科学方法得到的,并能够用系统的方法检验和丰富。作为研究过程,科学知识矫正或拒斥日常知识贮备的一部分。因此,后者是用科学的结果丰富的:今日的常识的一部分是昨日的科学研究的结果。简而言之,科学是从常识中成长起来的,科学研究开始于日常经验和日常思维不能解决的、甚或不能提出的问题。 波普尔则详细剖析了常识作为科学的出发点的意蕴:

  科学、哲学以及理性思维都必须从常识出发。也许,这并非因为常识是一个可靠的出发点:我这里所使用的“常识”一词是一个极其含混的词项,因为这个词项指称一个模糊不清并且变化不定的东西,即许多人的时而恰当、真实,时而又不恰当、虚假的直觉和看法。常识这样一种含糊不清且又不可靠的东西怎么能为我们提供出发点呢?我的回答是:我们从来没有打算或试图(像笛卡儿、斯宾诺莎、洛克、贝克莱、康德等人曾经做过的那样)在各种常识“基础”上建立一个可靠的体系。我们从其出发的任何常识的断定——也可称之为常识的背景知识——随时都可能受到批判和挑战;时常有某一断定受到成功的批判而被抛弃(例如地球扁平论)。在这种情况下,常识或者被矫正,或者被一种理论所取代,在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在某些人看来,该理论多少有点“刺激”。如果这样一种理论需要许多的教育才能理解,那么它将永远不能为常识所同化。尽管如此,我们可以力求尽可能地达到如下理想:全部科学和全部哲学都是文明的常识。

  不过,在从科学知识的起源和发生学上看待常识与科学知识的关系时,也不能把常识的作用强调得太过分。沃尔珀特针对两位名家的言论反驳道:t. h.赫胥黎说,科学无非是训练有素的常识。怀特海认为,“科学根植于常识思维的整个装备”。不管它们听起来是多么合理,但是这样的观点完全是误入歧途的。事实上,科学产生的观念和科学实施的方式都是反直觉的和反常识的,即科学观念不能仅仅通过对现象的思考获得,它们十分经常地处在日常经验之外。科学并不符合我们的自然期望。一般而言,时自然构成一个整体的方式和支配它的行为的定律,与日常生活并没有明显的联系。自然定律恰恰不能从常识的每天的经验中推导出来。 多尔比也也直面过激的说法做了批驳:“常常有人提出,科学恰恰是常识的扩展。确实,它的起源是17世纪的基于知识的常识的一种形式,每一个学科学的学生都能够从近代学校教育的常识中达到它。然而,在历史的路程中,在较古老的手艺实践和科学之间存在截然的(的)的转变,在转变中科学包含新类型的自我意识,这种意识给手艺理解以明晰的性质,以致它变成了思考它、批判地审查它和创造性地扩展它的任务的一部分。作为结果,它得以急剧加速。”

  关于第二层意思,常识的确是与科学具有交集或共通性的,例如某种程度的客观性或主体间性、必要的合理性、相对的可靠性,立足于经验,采取应有的自然主义态度(而不是诉诸超自然的神明或魔法的力量)等等。邦格认为,常识和科学也具有连续性,至少常识被限定在所谓的健全的常识(sound common semse)上的话。事实上,健全的常识和科学力图是理性的和客观的:它们是批判的并寻求融贯(合理性),它们力图符合事实(客观性),而不是沉溺于无控制的思辨。他进而指明:

  健全的常识和科学共同的客观性方面是自然主义,即拒绝支持非自然的(实体例如脱离实体的思维)和自然的认知源泉或模式(例如形而上学的直觉)。……批判地警惕和自然主义地拒绝隐秘的认知模式的后果,是易错主义(fallibilism),即承认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是暂定的和不确定的——这并不排除科学进步,而宁可说是要求科学进步。

  多尔比也表示,在一般说法中,常识是我们大家实际共有的,因而是能够在特别发达的观念和论据中预设的理解。常识的内容从未变得精确,它往往被说成是直觉的而非明晰的。我们设想,常识被建立在我们每个人从我们相似的经验自然地理解的东西的基础上,尤其是作为正在社会化为相同文化的结果。在具有不同生活形式的大相径庭的社会中,我们从未期望常识是完全相同的。常识概念的一个用处是,它的模糊的表达达到了事物的主体间性的重要实质,在跨越个人的和宗派的观点的变化时,依然是稳定的。 不用说,在说明常识与科学知识的共性时,也不能走过头。例如,任鸿隽的“科学与常识,只有程度之分,并无性质之别”;“科学是建设于常识上面的” 议论,就有偏激之嫌。事实上,科学知识与常识在一些方面确是程度之分,只有量的差异;而在另一些方面则为性质之别,有质的不同。这从我们下面将要将到的二者之异中不难窥见一斑。在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过分强调常识与科学知识的共性,也许与常识的另一种传统涵义不无关系。常识的另类含义最先由亚里士多德提出,它是把五重特殊感官得到的材料加以整合的能力。这一层含义被经院哲学家接受,并在笛卡儿的哲学中得到发挥。康德采纳了亚里士多德的概念,把常识说成是反思的、公共的、批判的,以区别于他视为里德(t. reid)对于常识的庸俗说明。

  关于第三层意思,常识作为公理早已出现在欧几里德的几何学中,牛顿力学中的相对性原理和绝对时空概念、爱因斯坦相对论中的等效原理,也有常识的痕迹或影子。至于常识作为预设和方法的作用,迪昂对此洞若观火。迪昂在谈到物理学理论的逻辑统一性是事物似的实在关系即自然分类的反映时说,要用令人信服的论据证明这一感觉与真理一致,也许是超越了物理学所提供的手段的任务;当作为这种反映的本源的对象无法看见时,我们把反映能够呈现出来的特征如何分配并归因于什么呢?可是,物理学家追求逻辑统一性或自然分类的理论的情感以不可遏止的力量在心中汹涌澎湃;无论谁在这里看到的只不过是陷阱和欺骗,矛盾律也不能把他驳得哑口无言;但是,常识却会把他逐出教会。他进而揭橥:

  在这种情况中,正像在所有其他情况中一样,科学若不返回到常识,它就会无力确立勾勒它的发和指导它的研究的原理本身的合法性。在我们最明确地阐述的和最严格地演绎的学说的根底,我们总是再次发现旨趣、志向和直觉的混合集合。分析并非透彻到足以把它们分开或把它们分解为较简单的要素。语言并非精确和灵活到足以定义和阐明它们;可是,这种常识揭示的真理却是如此明断、如此确定,以致我们既不能弄错它们,也不能怀疑它们。而且,所有科学的明晰性和确定性都是这些常识真理的明晰性的反映和确定性的扩展。

  尽管科学与常识有诸多关联,并在一定的程度上受惠于常识,但是科学毕竟不是常识,也不能停留在常识的水平上。赖兴说得对:“常识可以是一种良好的工具,只要所涉及的是日常生活的问题;但是,当科学探讨达到一定的复杂阶段时,它就是不够用的工具了。” 波普尔也言之成理:科学知识只能是常识知识的延伸和扩大,但是又不能停留在常识上,否则就看不到认识论最重要、最激动人心的问题 。其实,马赫早就就此发表过公允的见解:不应该扔掉常识,而应当批判地审查和使用它 。之所以必须如此,关键在于,科学与常识之间有显著的差异——不仅仅是量的差异!二者的差异重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科学知识是、而且必须是可言传的,起码在最终结果上应该如此,否则它就不成其为周围公共知识的科学;而常识往往是不可言传的,至少有相当多的内容是不可言传的。瓦托夫斯基正是这样看问题的:常识本身也许可以说是没有意识到其自身结构内部的各种“互不相容的信念”或“非一致性”,这完全是因为常识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可言传的。这种不相容性只是依靠批判的反思才变得显而易见。但是,这种反思因而需要某种关于系统性、关于各种不同常识的看法如何相互影响、一个概念怎样同另一个概念发生联系、或一个判断如何规定另一个判断这样的见解。需要进一步弄清楚的是,诸如一致性和不矛盾性这类系统性标准。为使这种标准得以生效,为使这种批判终究成为可能,就需要把常识的内容形成为论说的体系,即以某种比较恒定的形式(这种形式可被检查并能为大家所采用)明确得到系统阐述的语言表达的体系。

  第二,科学知识或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是批判的(当然怀疑的批判或包含怀疑因素的批判)和反思的,而常识是非批判的和非反思的。还是这位瓦托夫斯基有见地:虽然常识也许是科学由以成长起来的土壤,但是它并不属于科学,因为它不是有意识地反思批判的对象。经过漫长的时期,它可以由于经验的“批判”的作用而成为合适的。然而,因为按我们常识信念的普通方法来看,它是那么不用言传而又未经证明,因而看起来它更近似于习惯而不是有意思的思想。也常常出错误,甚至在实用的情况中也是这样,对于实际问题,它常常显得不真实,显得过于暧昧含糊,以致不适合在特定的和新的情况下作为行动的指南。他进一步直入堂奥,入木三分地揭示出科学的批评和反思特质的内在根据:

  科学和常识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科学命题的明确性和可反驳性,在于科学的目标理所当然具有自觉的和审慎的批判性。可批判性的条件至少是,批判的对象必须是被明确地表达出来的,是自觉反思的对象,而不再是不能言传的东西。但是,构成这样一种批判对象的是什么呢?什么东西能够用这种方式加以批判呢?这不能只是经验本身,因为经验不过是过去的存在。要使经验成为批判性的,就需要用如此方法来表述经验,以使得经验能够成为反思的对象。那么,从最低限度上说,这个经验必须被记住或回忆。但是,这是不够的,因为回忆一种经验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使其重演和再现。但是,“经历过的”经验本身是无法批判的。然而,叙述或描述一种经验不再是简单地具有着经验的事情了。用一种语言的公开表述便成了批判反思和公共反思的对象,这是因为,既然经验是以公开的语言形式描述出来的,那么就可以提出有关经验的各种问题了。一旦语言成了交流有关经验的信息、交流对经验的看法、交流各种说明与整理经验的尝试的外在工具,批判就能够进行了。有关话语的意义应该怎样理解,以及它是正确还是错误的问题于是就可以提出来了。而回答本身再次成了同样一种批判反思,即同样是对意义和真理的探究的对象。

  邦格则点明了与科学的批判性形影不离的科学的怀疑性也是常识不具备的或匮乏的:“覆盖经验的陈述并非固有地根深蒂固,但是很少值得怀疑:虽然它们是猜测,在实践中我们运用它们,仿佛它们是肯定的。恰恰正是这个理由,它们在科学上是无趣的。如果常识能够运动它们,为什么诉诸科学呢?这就是不存在打字科学和汽车驾驶科学的理由。另一方面,覆盖被直接经验过的东西是可疑的,因此往往值得检验、再检验并给出根据。只是在科学中,怀疑是创造的,而不是无能为力:它激励以越来越合适的方式探索阐明事实的观念。以这种方式,具有不相等权重的科学见解的陈列被产生出来,一些比另一些更好地有根据和被检验。因此,当怀疑论者特别怀疑任何东西时,他的正确的;当他同样地怀疑一切时,他是错误的。”

  第三,科学知识是非自然性的,而常识则是自然性的。沃尔珀特对这一区别极为看重,他说:“与科学不同,每一个常识思维都是以它的自然性为特征的。它包含着复杂的心理过程,我们通常对该过程完全无意识,但是却容许我们处理日常生活的需要。对于大部分日常生活而言,它极好地起作用,但是对于科学而言,它完全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它与科学思维截然不同,缺乏必要的严格性、连贯性和客观性。大多数人认为他们关于世界的概念是真实的,而没有意识到特点的信念的根据。这完全不同于科学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批判的方。常识思维也容易导致错误,尤其是当提出形式问题和可以得到的信息被限制时。事实上,常识思维不关注解决形式问题或产生普遍解答。常识思维和科学思维之间的差异能够用两种方式阐明:第一通过考察儿童发展他们的思维的方式,其次通过考察成年人思维的某些方面。”

  第四,科学知识注重抽象的理解,而常识仅仅着眼于实际的使用。沃尔珀特道破了这一点:科学思维不同于日常思维不仅在于所使用的概念上,而且在于构成满意说明的东西:例如关于运动的常识思维不关心仔细琢磨像力和速度这样的术语之间关系,而且能够满足于相当模糊的陈述。进一步的差异在于科学思维和常识思维背后的意图。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主要关注的是有用性,而科学关注相当抽象的理解。科学思维必须打破与“常识”相联系的自然思维强加的思维模式。从事科学要求人们把自己从人的私人经验中消除,并力图理解不直接影响人的日常生活的现象。常识只不过为科学思维提供一些所需要的粗糙材料。 多尔比也深入地揭示出,尽管科学在起源时和使用中与包括常识在内的其他有用的知识之间没有截然的区分,但是科学不仅仅是常识的扩展,二者在解决问题这存在重大的战略上的差异。科学常常不是仅仅由于追求实际问题的合适解决而促动的。

  成功地解决许多问题的常识并未构成科学,尽管科学的认知地图可以提供解决常识问题的源泉。差异在于科学的认知地图被构造的方式。由科学提供的理想问题的答案是普遍的解答,它能通过从独立地确立的一般原理理性地推导所证明。至少,可信的科学问题的解答必须系统地暴露给要求最高的可达到的检验形式。

  科学不同于常识在于它的编制认知地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标准,这好比寻找治疗疾病的药物和理解病原和该疾病的本性的对照。找到病危中的病人的治疗药物和研究同一疾病的一般原因要求不同的战略。 邦格认为这一差异实际上是方法的差异,他的论述能够进一步加深我们对问题的理解:科学不仅仅是日常知识的延长甚或纯粹的精练,这从显微镜超越了肉眼所及就不难明白。科学构成特殊类型的知识:它主要——尽管不是毫无例外——处理未受教育的人不去怀疑的不可观察的事件,例如恒星的演化和染色体的重复;它超越常识发明和力图猜测;它借助特殊的技术检验这些假定。科学和常识的不连续性尤其表现在方法方面。

  第五,科学知识是理论的知识,常识是与非理论的知识——这实际上是上述各种差异在最终结果上的必然表现。这种在知识形态上上的差异不仅仅是量上的差异,比如科学知识的精确、量化、逻辑性强等等,更重要的是质上的不同。邦格对此心知肚明:合理性的观念即有根据的和可检验的陈述的融贯系统是通过理论达到的,理论是科学的核心而非常识的核心,常识只不过是松散地联系起来的信息量的积累。客观性的理想即非私人的世界图像的建立只能通过超越日常生活和私人经验的狭隘限制才能实现:通过抛弃人类中心观点,通过假设超越我们贫乏的混沌的印象的物理客体的存在,通过借助理性计划和诠释的主体间的(超个人的)经验检验这样的假设。常识只能达到有限的客观性,因为它太紧密地与感觉和行动联系在一起,当它超越于它们时,它往往处于神话的形式:惟有科学发明理论,虽然理论不限于概括我们的经验,但是理论要经受经验检验。

  通过比较科学知识与常识的异同,我们对科学知识本身的涵义已经有了部分了解。现在,我们拟就此更为深入地讨论一下。首先,我们不揣冒昧,斗胆给出科学知识的定义。

  科学知识是我们对是科学家对自然(乃至社会和人)进行系统研究所得到的成体系的知识,它构成一个庞大而井然有序的知识王国。科学知识不是零散的和纯粹经验性的常识,而是基于经验和理性之上的理论知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理论性知识。在这种意义上,科学知识和科学理论是同义词。科学理论是对科学对象比较健全、比较深邃的认识成果,尤其是在对自然本身的认识上,可以说它是迄今最富有成效的。

  历史已经表明,在向我们提供对世界的描述和最佳理解的意义上,科学知识是特殊的和优越的,是异乎寻常的成功 ——沃尔珀特的这句话虽然讲得有点绝对,但是基本上是站得住脚的。

  一般而言,科学知识是诉诸因果关系的、理论性的、价值中立的,时常是还原论的,在某种程度上还是经验论的,而且归根结底是物质论的。这意味着,它是与目的论、拟人论以及超验的东西相对立的。 齐曼高屋建瓴,对科学知识做了整体化的素描:

  科学生产知识。构成这种知识的实际观察、数据、概念、图示、理论等等,通常以书写文本、地图、计算机文件等有形形式展示出来。其中一些知识的建立非常严密,在实践中就如同太阳的温暖、足下大地的坚实那样无可置疑。

  但是,知识的形式多种多样,只有特定形式的知识才是科学的。科学知识被认为不过是对于自然界无数独立探索的累积报告的仔细汇编。使得这些探索是“科学的”,是它们的特定的主题,以及实施这些探索的特定方式。科学哲学家的主要任务乃是,定义在科学知识和非科学知识之间进行划界的一般原理。元科学家也开始认识到,将“知识”与“认识”行为分离开来是不可行的。科学知识并非仅仅是看不见的数据流或图书馆书架上的图书。它被人的思维产出并接受,更新或修订,交流和诠释。人的思维能力是惊人的,但也是有局限的。它们会密切适应置身其中的文化。科学家在个体地和集体地对世界进行研究时所运用的心理学机制,会使科学的诸多独特特征都受到影响。换言之,认知是科学的社会维度和认识维度之间至关重要的联系。所幸的是,现代认知科学并非完全被笼罩在主观性之中。人的思维千差万别,但却是建立在相同的普遍计划的基石上,并从其研究学科的科学文化中获得共同的标准。事实上,人的思维类似于感知、计算和交流等许多人工工具。在实践中,科学知识的社会稳定性是其客观性的一种合理指示器。

  不言而喻,作为人类的一大知识领域和一种亚文化的科学知识,自然具有自己的不同于其他知识的特别之处,即科学知识的特性。多尔比指出,作为有组织的科学知识显示出以下的独特性。(1)它基于经验(虽然“科学”一词原则上也常常用于形式科学和数学)。这对科学来说显然不是惟一的,所有实践的生活都有经验的位置,不过在科学中更为根本。(2)它是理性地被协调的,最为经常地严格使用逻辑和数学语言。与其他亚文化相比,科学是使用形式理性的极端。(3)它是明晰的,而不是隐含的或非语词的。因为逻辑不能如此容易地应用于非明晰的思维,科学家的目的就是使不可言传的知识变得明晰起来。(4)它是公众共有的。原则上,科学知识对所有有能力鉴赏它的人来说,都是可以达到的和对批评开放的。这种开放性在教育领域表现得最为显著,科学知识向愿意学习它的人始终开放着。(5)科学知识的地位与它的来源无关,而仅仅与支持的证据和论据的严格性有关。科学知识是客观的,因为它的合理性的基础并未预设任何特定的价值集合,它是所有人都可达到的。按照这种理想的观点,客观性不是使科学成为独特的科学家独有的本性,而是任何人都能够运用的检查和证明知识的方法。 多尔比揭橥的特征尽管不很完备,而且并非人人都完全赞同,但是科学知识的特色毕竟脱颖而出了。值得注意的是,他所说的第三点是科学知识不同于技术诀窍的关键所在。由于技术诀窍属于非语词的、不可言传的知识或意会知识,它们无法通过代际口头相传、更无从通过文字记载而保留下来,所以历史上人类经验的这些宝贵知识大都失传了,实在令人扼腕叹息。更重要的是,它们无缘供后人立足于其上再创造,因为人们无由对它们进行批判的反思。诚如波兰尼所说:

  两种人类知识[言传知识和意会知识]最本质的逻辑差异就在于:人类可以批判地反思以言传形式表达之事,却无法同样去批判地反思对某种经验的意会知觉。

  在这里有必要注意的是,不要把科学的最终形式即公共的科学知识与萌芽状态的前科学知识或正在形成中的当地的科学知识混淆起来。马斯洛说得在理:有些人会坚持说,“科学的”知识具有而且必须具有这些特点——清楚易懂,概念明确,不被误解,可以证实,可以重复,可以交流,合乎逻辑,富于理性,能用语言表达,能为人所意识。如果知识不具备这些特点,那就不是“科学的”,而是别的什么。但是,关于知识的初级阶段,则是不安、焦虑、不快,是仿佛什么东西不大对头的感觉。

  关于科学知识或科学理论的本质,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至今仍未定于一尊,恐怕也不可能定于一尊。波普尔针对两种流行的科学知识观论述说,本质主义的科学知识观认为:科学家能够成功地最终确立理论的真理性而克服一切合理的怀疑;最好的、真正的科学理论描述事物的“本质”或“本质属性”——现象背后的实在。这样的理论不需要也不可能做进一步的解释:它们是终极的解释,发现它们乃是科学家的最终目的。本质主义是错误的。对本质主义的批判并不是为了确证本质之不存在,而是企图表明,无论本质存在与否,对它们的信仰丝毫无助于我们,而且确实很可能妨碍我们。因此,科学家毫无理由假定它们存在。要知道,相信本质(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容易给思想设置障碍。而且,它不可能成为科学的一部分(因为即使我们幸运地碰巧找到一个描述本质的理论,也决不能确信它)。一个可能导致蒙昧主义的信条,当然不属于一个科学家必须接受的那些超科学的信念(譬如相信批判讨论的力量)。另一方面,工具主义的科学知识观可以表述为这样的命题:科学理论——所谓“纯粹”科学的理论——只不过是计算规则(或推理规则);其性质基本上就像所谓“应用”科学的计算规则一样。工具主义有很大的吸引力。它朴素,而且十分简单,同本质主义相比更是如此。但是,“纯粹”理论和技术计算规则之间存在深刻的差异,工具主义虽然能对这些规则做出正确的描述,但是根本不能说明它们和理论之间的差异。它也不能说明纯粹科学家对真理和谬误的兴趣,以及严格检验(甚至对理论的最间接的含义的检验)对于纯粹科学的重要性。波普尔提出的第三种科学知识观保留了伽利略的原则,即科学家的目的在于真实地描述世界或世界的某些方面,在于真实地解释可观察事实;它还把这个原则同非伽利略的观点结合起来,后者认为,尽管科学家的目的现在仍是如此,但是科学家绝不可能确凿地知道他的发现究竟是不是真实的,虽然有时他可能有一定的把握确定他的理论是虚假的。我们可以把第三种观点简单地表述为:

  科学理论是真正的猜测——关于这个世界的提供丰富信息的猜测,它们虽然不可能被证实(即不可能表明为真实),但可以付诸严格的批判检验。这种猜测是致力于发现真理的严肃尝试。

  实在论和相对主义在最广泛的意义上都是知识论,二者各持自己的科学知识观。简要地讲,实在论者坚持,科学在它的时间发展进程中向我们提供永远更准确、永远更接近真的关于自然秩序的描述。如果科学理论不严格为真的话,它也近似为真,后来的科学理论比早先的理论更接近真理。再者,实在论者典型地断定,科学和科学方法是惟一的(或者弱一点讲是大多数的)发现关于世界的真理的有效工具。与之相对,相对主义者典型地避开了真和假的概念,宁可聚焦于科学的世界图像特殊的和当地的观点。相对主义者让我们相信,科学理论无非是人们用来描述世界的无限多的方法中的一种;按照他们的观点,它对可靠性和真实性没有特殊的要求。如果我们处在不同的地点和时间,我们会有不同的自然秩序的看法。更糟糕的是,相对主义者坚持,不存在中性的立足点,使我们能够立足于其上无偏见地判决这些对照的世界图像——科学的世界图像和非科学的世界图像——的竞争主张。因为我们自己是科学文化的产物,所以我们不能踩在那种文化的预设之外来把这个主张的合理性与非科学的文化的主张相比较。在实在论者把科学的历史视为永远更接近真理、“客观性的尖端”凯旋的地方,认识论的相对主义者看到的无非是竞争的和相互不相容的描述的接续,每一个都反映了各种主观的和短暂的兴趣。在实在论者看到科学史中的进步的地方,相对主义者只看到变化。实在论者相信,随着人的能力所及之可能,科学也随之接近真理和客观性;相对主义者却引出不同的结论。 在这里,我认为激进的或极端的相对主义科学知识观不足为训,不过德勒兹(g. deleuze)的下述评价倒是深中肯綮:“相对主义不是真理的相对性,而是关系的真理。”

  也有人把实在论的形而上学和经验论这两种关于科学和我们的自然知识的哲学传统对置起来。对于实在论者来说,科学是发现的旅行。事实上,实在论者认为哲学和科学是联合尝试去揭示自然界中实际发生的东西,甚至可以说“舞台背后”发生的东西。同时,实在论者把科学看做是对准实在地理解自然如何工作,它为什么以它所是的方式工作。两个目的——发现世界像什么以及理解它的意义和使它变得有意义——并非自动地是相同的!但是,对实在论者来说,在它们之间不存在张力——它们幸运地把什么和为什么等价。另外,为什么的问题具有绝对的首要性,它必须总是具有答案。科学于是被设想为承担回答那个问题的任务。概括经验论的任务是不容易的。大多数经验论者通过对各类实在论的否定的、批判的反应凸现自己。

  中国学人对此也有自己的见解:哲学家谈智识,谓有得于推理(rationalism)者,有得于实验(empiricism)者。后者虽无名学上必然之结果,但吾人欲得科学智识,则有待于实验,康德所谓物之与心绝对无与者,不能据推理以得之是也。故欲得心外之物之智识,舍培根之归纳论理法,推理与实验并用,其道未由。算术、几何以为推理之证,其事犹有数迹可寻,介在玄著之间。又进于心知理性之微妙,则辨论虽极于豪茫,是非终难于?正。即算术、几何不附着于物象,亦无所恢弘其能事。“是故不借径于经验,其所得之智识,非偏而不全,即茫而不析,则何以充人性之灵,而尽为学之能。今之科学,固不能废推理,而大要本之实验。有实验而后有正确智识,有正确智识而后有真正学术,此固为学之正鹄也。”

  由于科学知识是科学研究过程所得到的可靠结果,许多人往往以为科学知识是静态的累积的知识,是存放在知识的仓库里随时供人们学习和使用的。诚然,

  科学知识有其相对静止的一面,否则终日变动不居,我们就没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立足基础了。但是,科学知识又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它是一个动态的知识体系。这里所谓的科学知识的动态性有两种含义:其一是科学知识是暂定的,它随时处于修正、补充、完善、更替、革新之中;其二是科学知识是活生生的思想资源和反思对象,新思想往往可以从中萌生出来——思想可以产生思想。

  关于前一个含义,多尔比做了这样的阐述:在现代的语境中,把自然科学看做是关于实在的永恒的和权威的真理之连贯的体系,不再如此恰当了。当特定的世界观在它自己的时期是完备的时候,它的内容通过严格的推理与一致的体系关系密切,它对于它的实践者来说似乎是确定的。科学家频频宣称正在接近这样的视野的完成。但是,科学知识总是正在添加和重新制作。新发现能够在它们的意义以确立的方式理解之前,能够赢得一代人或更多的人。有时,在先前的发现未被吸收之前,进一步的发现能够改变叙述。彻底的新发现要求知识的现有系统化被再制作。即使具有明显稳定的事实的科学理论,也是易出错的,服从罕见的变革。虽然科学使用了强有力的推理方法,但它是在少数形式假定的框架内这样做的。如果框架变化了,旧的确定性便丧失了,必须加以重构。于是,科学是不确定的知识。它不再乐意说目前的科学理论直接描述实在,它宁可是我们在未来希望知道更多的关于实在的近似的起作用的描述。在知识的建构过程中,新观念被嵌入到当地生活形式的共有意义之中。只是随着知识创造的智力酵素的消失和当地与境的初始特征被抑制,更广泛共有的科学意义才出现。虽然知识依然处于流动之中,但它和与境的关联是最明显的。 巴恩斯的略带后现代主义色彩的话语也大体言之成理:科学知识是我们或我们前辈发明的,我们目前依然满足于使用它作为理解自然的基础的理论。在我们使用科学知识时,我们发觉它是最值得信赖的知识。科学知识具有极短的寿命,不能把它看做是固定的真理的集合,它实际上随着它的使用不断地变化。它是对世界或世界一部分的发展的诠释,而不是世界的映像:它并不是被实在本身惟一地保证和担保的。

  不过,科学知识的变动绝不是哪个心血来潮的科学家的随心所欲之举,而是科学共同体的极其审慎的、严谨的行动。沃尔珀特说得对:科学不涉及绝对真理,但却提供关于世界本性的有用的和可靠的知识本体。变化对科学来说是决定性的,但是在没有健全的证据的情况下则不变化。 事实确是如此:科学知识的小变动——当然是十分慎重的——固然比较经常地发生,而大规模的变动即科学的爆发则是罕见之事。不是嘛,在科学的历史上,仅仅发生了两次公认的科学,这就是哥白尼-牛顿和相对论-量子力学。非要再添加的话,至多只能加上一个道尔顿-达尔文-麦克斯韦。 在科学知识大变动的科学中,知识原有的格局被打破了,但是又呈现出新的重组和整合,科学知识在量的方面和质的方面都发生了飞跃,接着又进入比较稳定的发展时期。正如雅赫尔所言:

  科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在不断发展,但是一直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处于准稳状态。各个科学部门的的,引起其他知识部门的变化,新理论作为新的组成部分,不是机械地、而是有组织地包括在总的科学体系内。

  关于后一个含义,还是这位雅赫尔给出自己的诠释:科学作为知识体系,首先作为实际事实存在于科学活动过程本身。科学知识也作为原材料(研究系统开始时)和结果(研究系统结束时)参与研究过程。当然,并非获得的知识都参与新的研究。但是,每一种科学知识,都是某种科学研究的成果,而它作为这种成果可以被人和社会的各种活动形式加以利用。 把已有的科学知识作为反思的对象,从中找出逻辑悖论或理论上的不协调,常常能够提出新的科学思想乃至导致性的科学发明。爱因斯坦正是从经典力学和经典电动力学之间关于运动相对性的不协调出发达到狭义相对论的,他也是抱着把相对性原理贯彻到底的决心攀上广义相对论的高峰的。像迈克耳逊-莫雷实验之类的诸多新的以太漂移实验,在他的思考中并没有起多大作用,而不少人却想当然地以为,这些实验在相对论起源中是决定性的。

  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的观点是有重要意义的。这不仅在于,它把传统的逻辑-方分析的边界,扩展到除相当充分研究的“理论”之外较少研究的知识种类和作为一个整体的知识;而且在于,它为作为合理性特殊种类的、作为理智生产特殊种类的科学的一般认识论理论打开了新鲜的视野。 而且,从作为知识体系的科学中,可以使我们洞察科学的结构、本性、文化意蕴、价值取向和精神气质。巴恩斯对此做了勾勒:

  科学知识的标准观念毕竟在于,它是任何个人和自然直接遭遇的结果。可靠的观察是任何具有正常知觉能力的人可以完成的观察。理想地,正如一般觉察到的,科学的整体应该依据这样的个人的知觉和辩护行为。它应该这样依据,因为科学如此仅仅基于理性和经验,科学能够免除权威和教条以及类似的弊病。于是,科学是人们能够受到启发的知识形式,而不是不得不强加于个人或出于轻信而获得认可的知识形式。在平等个人的社会中,它是能够被任何人接受的、仅仅服从他或她自己的感知和推理能力的知识形式。……这就是科学的合理性的眼光,按照这种眼光,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借助我们自己对自然和自己推理能力的意识而达到科学,能够独立地在我们了解的东西的基础上理性地和负责任地行动。正是科学和科学知识的理想眼光,密切地适合的个人主义的社会理想。它是高尚而深邃的眼光,对此毋庸置疑。

  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纲领方》,兰征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1版,第269~271页。

  皮尔逊这样写道:“说存在着科学从中被排除、科学方法在其中未应用的某些领域(例如形而上学),即是说有条理观察的法则和逻辑思维的规律不适用于处在这样的领域内的事实(若有的话)。这些领域即使确实存在,也必然处在任何能够就知识一词给出的可理解的定义之外。如果有事实以及在这些事实之间观察到的关联,那么我们就有具体科学分类和科学知识所需要的一切。如果没有事实或没有在它们之间观察到的关联,那么一切知识的可能性变消失了。”参见皮尔逊:《科学的规范》,李醒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7页。

  任鸿隽:《科学救国之梦——任鸿隽文存》,樊洪业、张久村编,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331页。

  波普尔:《科学知识进化论》,纪树立编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第1版,第233~234页。

  v. ilyin and a. kalinkin, the nature of science, an epistemological analysis, moscow: progress publishers, 1988, pp. 23~33. 这两位作者对知识的其他分类也有论述,其部分如下。按照认知基础,知识可以分为推论的知识和直观形象的知识。知识在广泛的含义上作为证实真理的工具,作为制约真理对主体的明显的演示的复合起作用。考虑到不同类型的知识的真理用不同的方式证实,有理由选出不同的明显性,即心理上的、逻辑上的、即时的明显性。由此可得,推论的知识在逻辑的涵义上是明显的,而直观形象的(情感的)知识在心理上是明显的。由于在逻辑上的明晰,推论的知识理想地是无可置疑的。与推论的知识相对,情感的知识是“直觉的”和私人化的。科学的经验是推论的知识存在的领域,而情感的知识只存在于非科学的(日常的、道德的、艺术的等等)领域中。按照社会基础,知识可分为私人知识、问题知识和题材知识。私人知识是个人独有的,对知识的私人类型的翻译是极其不完善的,因此花费巨大代价获得的信息的整体往往因频频的偶然性而失传。后来,这种私人类型的知识的传递被职业的知识的传递代替,个人的地位被群体和知识、技艺的管护人、积累者和传播者代替。这样,就出现了与具体的认知任务联系在一起的问题知识类型。问题知识高于私人知识,但是它也不完善,对于人类文化进步在认知上和实践上的成长来说是不合适的。此后,问题知识在传递过程中被普适的概念编码,最终被题材知识取代。在这里,没有部落的、职业的以及其他类似的限制,主体描述客观存在的事物。借助于对本质的反思,知识被分为现象论的知识不本质论的知识。现象论的知识包容定性的理论,它们主要完成描述功能(生物学、地理学、地质学等的许多分支)。与此相对照,本质论的知识是说明的,在各种研究领域中主要诉诸定量的分析方法。自然地,现象论的理论未用来代替本质论的理论,正如理论的描述功能不能挤掉说明功能一样。科学的认知发展或迟或早导致现象论的理论向本质论的理论转变——通过对本质的知觉、所研究的现象的原因的洞察。在与思维形式和范畴模式的关系上,知识被分为经验的知识和理性的知识。与经验水平对应的知识主要与事实资料、经验规则性、归纳定律有关。与理论水平对应的知识形成语义诠释、概念化和理性化。经验知识和理论知识的辩证相互关系或迟或早导致前者向后者的转移。借助所包含的信息的质,知识被分为有问题的知识和可信赖的知识、分析的知识和综合的知识。“有问题的”和“可信赖的”是表达知识实质性的程度的形态特征。分析知识是分析断言的集合,它的真是即时的和明显的,仅仅依赖在它们之内包含的术语的意义,而不要求进一步的阐明。综合知识是综合陈述的集合,该陈述的真不能直接地确立作为一个准则要求非琐细的事实程序。二者的划分是相对的,在某一固定的语义框架之外没有意义。借助认知的起源,知识被分类为先验的知识和后验的知识。前者保证认知行为实际展开的前提或基础,在这种认知活动中,推论的和在这个意义上的后验的知识被得到。

  费耶阿本德:《自由社会中的科学》,兰征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第1版,第54~55页。

  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范岱年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1版,第85~86页。

  任鸿隽:《科学救国之梦——任鸿隽文存》,樊洪业、张久村编,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350~352页。当然,任鸿隽也指出,然则科学智识和常识不同的地方,一是它的精确程度,二是它的因果关系,三是它的有系统的组织。不过,这种不同恐怕主要也是量的不同,而非质的差异。

  布宁、余编著:《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169页。

  迪昂:《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李醒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117~118,1页。

  波普尔:《科学发现的逻辑》,查汝强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版,第xii~xvi页。

  马赫:《认识与谬误——探究心理学论纲》,李醒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22~23页。马赫说:“请不要听任以为我希望攻击日常概念,更不必说废除它们了,要知道它们是在健全的经验基础上本能地发展起来的,例如主体、客体、感觉等等。然而,这些模糊不清虽然在实践中是足够的,但是作为方法看来则是无用的;在那里,我们相反地必须审查,给定的东西的特点的什么函数相依迫使我们倾向这些概念,正如我们在这里所做的那样。已经获得的知识不必扔掉,而是要保留它,批判地使用它。”

  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范岱年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1版,第89页。

  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范岱年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年第1版,第86~87,89~90页。

  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艾彦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250页。对于布鲁尔的这些概括,大体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他认为科学知识和常识一样,都具有这些性质——这是我不能同意的,其理由上面已经论述过了。他的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后现代主义科学观的一部分,即把科学无原则地等同于常识、文学乃至神话——这离“常识”也恐怕是太远了!

  齐曼:《真科学:它是什么,它指什么》,曾国屏等译,上海:上海科学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6~8页。

  波兰尼:《科学、信仰与社会》,王靖华译,南京: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112页。

  波普尔:《猜想与反驳》,傅季重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1版,第136~168页。

  任鸿隽:吾国学术思想之未来,《科学》,第2卷(1916),第12期。任鸿隽还针对中国学术的现状接着写道:“而当吾国文蔽之后,尤眩瞑之药,不可一日无者也。”

  雅赫尔:《科学社会学——理论和方问题》,顾镜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版,第5~6页。

  李醒民:《论狭义相对论的创立》,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年7月第1版,1997年7月第2次印刷。参见该书的有关章节。

  启蒙运动将人类整个知识体系划分为两种形态:一类是纯粹知识,即科学技术知识,它具有不受社会因素影响,不受历史条件制约的普遍一致性特点;另一类是非纯粹知识,是受社会因素影响和历史条件制约的知识。随着世界科学中心向德国转移,以培根和笛卡儿为代表的科学主义价值观以前所未有的势态迅速移向德国,自然科学知识的优越性亦与日俱增。

  “知识社会学”一词源于德文, 为哲学及社会学大师舍勒(m ·scheler)所首创。“知识社会学”的先驱是生活在19世纪末20 世纪初的几位大师。首先应该追溯的是马克思。他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社会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卷,82页,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意识的存在方式,以及对意识说来某个东西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行动。……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2卷,1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显然,马克思的这一表述是“知识社会决定论”的由来。著名知识社会学家赫克曼(s·j·hekeman )对此作了恰如其分的评价:马克思为知识社会学给出一条基本原理,即所有知识都是由社会决定的。马克思甚至认为,即使是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由社会目标决定的。不过,此时的马克思意在强调社会需求因素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影响。恩格斯认为,在特定条件下,自然科学知识也要借助于社会及历史因素来解释。这一思想进一步丰富了知识社会学理论,以至于著名科学社会学家默顿(r·k·merton)给出了这样的评价:马克思主义是知识社会学的风暴中心。在知识社会学理论发展中,狄尔泰强调知识的社会决定作用与环境制约性,韦伯在沿袭马克思“社会决定论”的基础上又补充了精神因素的历史作用,认为社会存在是各种因素整合的产物,当诉诸社会因素对有关知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时,应积极诉诸精神因素。

  不论是实证主义者还是人文主义者,都对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知识二分法”思想加以默认。二者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该不该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照搬到社会科学中来。由于这场争论关系到两种知识形态的孰优孰劣,两种文化的直接冲突,甚至一种文化歧视另一种文化,或用一种文化规范另一种文化的重大问题,故而争论此起彼伏,自知识社会学发端以来就一直存在着。

  20世纪初,知识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具雏形,并形成三大学派,它们分别是:“德意志社会学—哲学学派”、“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和“美国芝加哥学派”。从进化论视角看,最有意义的是德国学派,它是知识社会学的源头,对知识社会学有着特殊的贡献。继马克思之后,韦伯广泛研究了知识与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关系,认为社会、文化等因素决定知识的内容,反过来,知识的内容也影响社会和文化。狄尔泰则从认识论视角,用解释学理论解释产生知识的“客观因素”。对知识社会学的形成与发展作出长期努力的是该学派的舍勒。舍勒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超越了实证主义的传统思维方式,在社会存在与意识的互动关系基础上,认为科学的世界观并不能唯一逼真地描述“绝对客体”。但和单向的社会决定论不同的是,他认为绝对客体的实在范畴基于信念而非物质因素。舍勒试图用绝对主义因素解决相对主义问题,同时又保留“知识二分法”及“知识的社会决定论”,这显然是矛盾的。不过,舍勒的最大功绩在于:他能够洞察出科学家对绝对真理的寻求在本质上只不过是一种表象而已。从当代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观点来看,他的突出贡献在于:他对自然科学知识的至尊地位提出了挑战,对两种文化之间的歧视现象表示出强烈不满。这为日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法兰西迪尔凯姆学派”深受狄德罗思想的影响,在坚持“知识二分法”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尝试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去研究知识的社会决定,他们的着眼点放在知识的起源和概念的演化上,他们的知识社会学又叫“知识发生学”。“美国芝加哥学派”因语言和地理上的障碍而循着自身的路径发展,该学派在遵循实证主义原则的同时,注重考察社会心理对知识形成的重大影响,故被称为“社会心理学学派”。

  舍勒虽然为知识社会学的理论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但他的著作很晚才被译成英文。语言的障碍阻止了他的思想传播及影响范围的扩大。今天我们谈论的知识社会学,就其成熟形态而言,是曼海姆的而不是舍勒的知识社会学。

  曼海姆的著作于30年代就被陆续译成英文,其影响波及欧美,知识社会学中心亦随之转向英美。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也源于马克思的“社会决定论”。他强调了知识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用因果链将知识与外部世界联结起来,认为知识就其发生学意义而言,不仅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地位、身份及阶级利益,而且根植于特定的文化类型之中。曼海姆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接近韦伯和狄尔泰,主张社会科学应具有属于自己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认为解释学是研究社会科学的有效工具,而不必强求使用自然科学方法。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理论有两个优点:其一是他的提法接近于“反身性原则”,即在知识的社会学考察中,无论是观察者还是被观察者都必须服从社会学家的考察;其二是他表明了构成知识信念的是社会而非个人,主张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重心应该放在社会环境中而不是限于个人的思想,个人是不可能从他自身的经历中形成世界观的,知识是群体互动和社会协商的产物。曼海姆曾试图突破传统的知识划界,打破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长期对峙的局面而代之以相对主义的面孔。用当代科学社会学家马尔凯(m·mulkey)的话说, 曼海姆的相对主义研究纲领接近于科学哲学的后库恩研究,他能克制自己对自然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盲从。此点在实证主义占据统治地位时期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曼海姆因其相对主义态度而受到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的两面夹击,他也承认社会看起来不仅决定人们的观念而且决定人们的思想内容,包括数学思想内容以及至少有那么一部分自然科学思想内容。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有向自然科学领地进行边际扩展的倾向,但其思想仍囿于“知识二分法”传统之中。

  30年代后期知识社会学又分化为若干分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分支,一是集中探讨日常知识的社会根源,它导源于现象学传统;二是考察知识与外部社会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沿袭解释学研究传统。至于启蒙运动以来形成的实证主义研究传统在这两个分支中均有程度不同的体现,其中,现象学传统的代表人物舒尔茨受胡塞尔现象学思想影响,他的目标是要为知识社会学研究注入新的研究方法,即社会现象学方法,旨在解释知识的意义构成及充当知识生产之实在的社会建构。此后,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围绕着这两个分支又形成了实证主义和唯物主义两大阵营,前者倾向于将自然科学知识从社会决定论中分离出来;后者通常被称为“新马克思主义”,它进一步揭示了社会对知识的决定作用,并将这些知识同其赖以产生的物质存在方式加以对照。这两个阵营分别在美国和英国找到了各自的归宿,美国是实证主义阵地,英国是“新马克思主义”阵地,前者强调个人因素和历史方,后者强调社会因素和环境制约作用。

  总之,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留下的问题也不少,首先是两类知识的划界是否合理?划界的标准是否成立?科学知识该不该享有特权?其次是两种文化之间存在的歧视现象该不该消除?科学知识该不该免予社会学研究?所有这些问题均留待人们进一步思考。

  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的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们不仅为社会学家所探讨,而且也为哲学家所思考。晚年的维特根斯坦开始对自然科学知识享有免予社会学研究的特权提出异议,认为科学知识也有其限度,也应该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他进一步指出,知识就其本性而言是社会的,我们与他人互动、加入其他群体不能归于偶然因素,他人与群体是我们认知过程的具体语境,它构成了我们知识信念及知识的全部内容。按此线索,维特根斯坦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奠定了认识论基础,他明确表示了对科学知识普遍一致性的怀疑,这种态度直接危及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他还认为,在科学文化的早期进化阶段,任何信念只要得到社会的认同都可能被人们视为真理而加以接受。正如科学知识社会学家布鲁尔所言,维特根斯坦无论是对一般事物的刻画,还是对科学家的悉心描述,甚至对数学家论据的分析,均渗透着社会学特征。

  哈贝马斯的批评也极有分量。他试图确立这样的事实:自然科学知识只是知识体系中的一种形态而已,它的存在是为了满足人类某方面利益的需要,人们在发展这种知识时不可能不渗透利益因素。哈贝马斯的意图在于:他想借助对科学知识的利益解释来否定科学知识生产过程中的感情中立假设,而这对于奉行培根主义的科学始于观察,经验事实是建立在客观观察基础之上,科学理论又是建立在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归纳方法来说是致命的一击。此外,他还强调解释学和批判的重要性,认为认知主体不可能是被动地、无情感地面对客体,而是有目的地作用于客体,人类的利益动机才是维系科学活动的根本动力。

  以上几位大师虽有怀疑主义的批判精神,有启发人们对传统知识社会学遗留下来的问题积极思考的导向作用,但真正实践并致力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是爱丁堡学派。他们在广泛吸收舍勒思想和马克思思想的基础上,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一方面通过批判曼海姆知识社会学,尤其是传统的知识划界标准来达到对自然科学和数学等领域知识体系进行社会学考察;同时,他们否认真理的一致性,以超越理性的标准来证明各种理论体系不仅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论据,而且还会产生出各自合理合法的标准。而另一方面,他们又广泛汲取当代科学哲学思想尤其是库恩的思想,坚信经验知识是渗透着理论的,而理论又受制于科学共同体所尊奉的特定范式。独立于理论的经验知识是无意义的,所谓的客观观察、感情中立等原则在经验知识生产实践中是很难贯彻到底的。既然如此,“传统二分法”也就失去了认识论基础。由此可见,库恩的历史—相对主义思想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打开了哲学上的缺口。

  布鲁尔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制定了“强纲领”,他认为所有知识,不论是经验科学知识,还是数学知识,都应该进行彻底研究,没有什么限制固存于科学知识本身的绝对的、先验的或真理的、客观性的本质之中。“强纲领”的主要内容包括:1.因果性。科学知识社会学注意研究信念及知识所处的不同条件和产生的原因。2.公正性。公平地对待真的与伪的、理性的与非理性的、成功的与失败的信念,两方面都要解释。3.对称性。解释的方式是对称的。4.反身性。它的解释同样适用于社会学本身。布鲁尔的上述思想至少从认识论意义上回答了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留下来的全部问题。

  巴恩斯则从解释学维度积极建构其“利益模型”,认为传统知识社会学将数学及自然科学知识拒之于门外是错误的,科学知识也应置于社会学研究之下,服从社会学因果分析。巴恩斯进一步指出,科学知识的产生过程只能用一种方式来解释:要么作为默祷的产物,这就是无私利性的个人被动面对实在的产物,如笛卡儿主义者所理解的,科学家头脑应脱离科学家本人的情感、生活方式、信念之类的主观因素去观察世界;要么是在特定环境中为具有特殊技巧、特定利益的个人或群体所生产。巴恩斯主张后者,他认为科学理论的评价和接受与否也是在科学家个人偏爱及群体利益追求中得以进行的,科学知识本质上是在个人偏爱与群体利益相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产品,是在特定群体利益,有时是在民族利益驱动下得以建构的社会产品。

  巴斯卡也积极从事建立科学知识社会学理论体系的工作。与布鲁尔、巴恩斯有所不同的是,他主张方上的相对主义,即对两类知识的划界标准作相对主义理解,既达到对传统的“知识二分法”的批判,又兼顾自然科学知识的特殊性。至此,科学知识的社会学研究终于有了自己的概念基础和理论构架。在该学派的长期努力下,终于实现了由传统知识社会学向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历史性转变。

  爱丁堡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巴恩斯,在他的著作《科学知识和社会学理论》一书中就指出,科学是一种信念,只是一种被接受了的信念,而不是正确的信念,他认为,科学是一种文化现象,“科学是亚文化的集合”,科学“越来越被看做是一种人类活动,就像其他人类活动一样,或者,它被看作是一种与社会的其他领域发生常规互动的亚文化。”⑦作为一种亚文化现象,科学当然受到外部的整个大文化的影响。“自然科学在社会学理论中不应该具有特殊的地位,不应再用它的信念来为意识形态或原始思维的研究提供参照标准。总的来说,科学社会学只不过是文化社会学中一个典型的专业领域。”⑧因提出“强纲领”主张而著名的布鲁尔也是把科学当作文化现象、人类学现象来看待的。马尔凯在他的著作《科学和知识社会学》中,以专门的篇幅论述了这个问题。该书第三章的标题就是“科学中的文化解释”,鲜明地表示出文化人类学的倾向,这就是说,他要对科学作一种文化意义的解释、文化意义的分析。⑨“科学的内容受产生于科学外部的社会和文化因素的影响”瑏瑠所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尔凯认为,“科学家自己声称上是中立的本身就是意识形态性的,在这个意义上,它造成了科学家对他们有用的文化资源的选择性运用和解释,以此方式也有利于他们特殊的团体的既得利益。”瑏瑡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描述科学对现代工业社会的文化资源的吸收、重新解释和更新的动态的社会过程。对科学的文化研究的社会学研究方向对于科学的传统、惯例、认同以及支撑和瓦解这些传统、惯例和认同的社会过程给予了特别的关注。“科学社会学的目的是描述作为一种社会活动的科学研究活动,继而认识科学知识如何被蕴含在这些活动中、并且由这种活动产生出来。科学研究是科学家的集体行为;社会学家关心的是这种集体行为究竟做了什么,以及他们如何做这些事情、为什么做这些事情,所有的一切又将产生怎样的结果。”瑏瑢SSK还将其在社会学分析的方法从经验知识领域和有条件的知识领域扩展到“必然性”真理的王国———逻辑和数学。在他们看来,即便是“在严格的逻辑和复杂的数学领域,呼唤着一种社会学的解释,其解释程度决不亚于我们对行为标准、服饰标准或其他的任何社会、文化现象的解释程度”。

  SSK认为,所谓“科学”和“非科学”的划界本身就是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应该置于社会学的考察范围。正如夏平所指出的:越来越多的历史研究表明:基于科学家自己用来勾画和维持认知界限的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几乎是没有希望的。这是因为,在不同的语境中,科学家的修饰不断地变化,在这里强调培根式的归纳,在那里强调假说-演绎方法;在这里表明明显的统计相关,在那里又坚持绝对的相关;在一些场合,科学知识被认为是绝对不能否认和怀疑的;在另外一些场合,科学知识又被说成只能被少数精英人物理解和证实。夏平的这段话,可以反映出科学家对划界标准的疑惑,同时,这段话也的确说明对科学划界标准进行社会学分析的必要性。巴里·巴恩斯等人在《科学知识:一种社会学的分析》一书中第六章“勾画界限”的目的就是“把由科学家勾画的这类界限作为一种偶然性的社会活动进行研究”。瑏瑣这种研究又具体区别为两个方面:科学外部划界标准的学和科学内部划界标准的学。就科学外部划界标准的学而言,SSK看到“合法科学的样板是历史地变动的”。例如,在法国,针对N射线的研究工作就被认为是真正的科学,而其他国家的科学家则联合起来轻蔑地认为它是伪科学或是虚构的科学;针灸实践在中国具有“科学的”合理性,但是在西方最多把它视为一种奇特的有效验的经验技艺。因此,“从历史意义上来说,真正的科学的特定的标准通常都是选择性地使用的,而‘伪科学’通常基于这样的检验基础而被斥为‘伪科学’的,即:如果真正的科学要认可这种基础,科学本身就注定要失败”。瑏瑤巴里·巴恩斯等主要通过介绍斯蒂文·夏平与西蒙·沙佛的《利维坦和空气泵:波义尔、霍布斯与实验生活》一书中,通过对科学史上第一场大论战,英国皇家学会的创始人波义尔与哲学家霍布斯之争,并就争论中的问题给出社会学的分析。在这场争论中,波义尔的形象是科学实验活动的实践者和实验哲学的倡导者,霍布斯则扮演了波义尔最有力的当地反对者的角色,力求瓦解波义尔的实验主义主张和解释。也就是说,这场争论是近代自然哲学家之间的一场实验纲领与反实验纲领之争。在这个例子中,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关注的科学表述的中心问题主要有瑏瑥:什么是实验,怎样做一次实验,实验凭什么被认为生产了事实,实验事实与说明性建构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如何确认一次成功的试验,成功的实验如何被从失败的实验中区别开来?以及更一般地,人们为什么要未发现真理而作实验,实验是获得相互赞同的自然知识的特权方法吗,什么使实验方法在科学中战胜了它的替代物?通过案例研究,斯蒂文·夏平与西蒙·沙佛指出:作为划界标准的所谓的实验活动与科学的方法,实际上构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在这种实践中,科学家全神贯注的是谁将被视为科学的权威、在科学争论中谁的判断将值得尊重、谁的证据被视为可信的、谁的认识方法是可靠的,而这一切都与他们的社会与地位联系在一起的。总之,所有相互竞争的科学划界,都是针对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的一种现象,都在满足一定的时间和地点的产物的解释需要。再就科学内部划界标准的学而言,所谓科学内部的划界就是科学内部各学科之间的分界,如物理学与化学、化学与生物学、生物学与地质学等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强纲领”SSK认为这就从知识的宏观学进入到了微观的学。“正如把科学与非科学划分出来的那种界限是约定性地勾画一样,科学内部不同学科之间的界限也是约定性地勾画出来,拥有各种不同专业知识的人可以选称为知识的权威。……哪一种问题和哪一种现象应该恰切地属于哪一个领域是一个与声望、立场、前景和各种不同领域的资源密切相关的问题。解决了这些问题的所有的约定性决定,都成了一系列的历史事件,这些历史事件构成了科学的制度性结构”。

  瑏瑦巴里·巴恩斯等人认为,在科学活动的微观的意义上反思这些问题是相当有意义的,无论它多么深奥,多么寻常,这些科学活动都堪称具有意义,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科学活动就是一种活动。因为,“每一次引述都在承认一种权威。分类的任何一个行为都扩展为一种特殊的关系、相应地扩大了某一特定领域或专业而不是其他领域或专业的范围。对一个仪器或设备的每一次使用,都证实着它的可靠性,由此又强化着它的发明者或通行的保证人的地位。”瑏瑧SSK以19世纪的科学家对罗伯特·钱伯斯(RobertChambers)的《自然创造史的足迹》瑏瑨一书的排斥过程为例,具体说明科学内部的界限勾画过程。这本书描述的是作者就大量的高技术和深奥的问题与一些专门的“科学家”之间展开的争论,与此同时引发了什么事、什么不是“纯粹科学”,以及特定的历史遗迹是否值得重视的争论。钱伯斯的著作之所以被维多利亚时代不列颠科学权威发言人所诋毁,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他瓦解了被大多数科学家视为关键的诸多专业界限。通过科学外部划界标准的学和科学内部划界标准的学的讨论,巴里·巴恩斯最后总结道:科学和伪科学的划界,或者是科学和科学主义的划界,甚至是物理学和化学的划界,只能在社会学的意义上来理解。学科间的界限是约定的。学科的界限由特定的社会团体来维持和界定。这些界线与保护和维持这些社会集团自身的认知权威、智利霸权、职业构成以及借助于这些界限能够控制的其他的经济和力量直接相关。在科学哲学中,划界问题(狭义的划界问题)是贯穿于西方科学哲学史的一个中心问题;在科学文化哲学中,划界问题可以具体区别为科学与非科学(科学的外部划界问题)、人文科学(精神科学、文化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分别(科学的内部划界)问题。由此可见,科学文化哲学把划界问题更加具体化了。因为科学与非科学的关系问题里面涉及的科学主要是自然科学,而很少或不包含人文和社会科学,所以,在科学文化哲学中所说的划界问题最终把科学扩展为包括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切范围,这就真正成为“科学”划界问题(或称之为广义的科学划界问题)。不可否认,无论是逻辑经验主义、批判理性主义,还是历史主义、SSK,还是后现代主义、后殖民科学文化哲学、女性主义科学文化哲学,都从不同的层面/侧面揭示了科学的某些特征,都从一定的广度和深度揭示了科学与其他文化的关系。从逻辑经验主义到波普尔的朴素否证主义,再到库恩的历史主义和拉卡托斯的精致否证主义,到费耶阿本德和劳丹以及后现代主义哲学家的“消解标准”,再到后殖民科学文化哲学和女性主义科学文化哲学对以往划界标准的意识形态批判,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一根批判的链条。这根链条前端很细(绝对标准),然后越来越粗以至于一根链条变成了几根链条(相对标准),最后似乎看不见原来的链条了。“文化研究的兴起还是像自然科学领域里某些新发展一样对社会科学产生了影响。正如自然科学家的新论点从根本上破除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这两个超级领域之间的组织分界,文化研究的鼓吹者所提出的种种论点也从根本上破除了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这两个超级领域之间的组织分界。”随着从科学哲学到科学文化哲学,人们对划界问题的回答越来越模糊了,但是内容却随之也越来越丰富了,只要我们做到辩证地分析和综合,就可以更加清楚地认清科学的本身,丰富科学的形象。

  科学知识社会学兴起的前期,即20世纪七、八十年代,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影响最大。强纲领对科学合理性问题的解决主要采用了相对主义的策略。他们像社会人类学家分析社会学案例一样,对科学史上诸案例进行考察,并试图找出那些所谓的“正确”或“错误”的知识背后的真正原因。他们发现,这些原因不可或缺地包含了社会、和文化等因素,从而得出“不同的文化情境会导致不同的科学合理性”这样一个强文化相对主义结论。大多数科学哲学家和正统的科学社会学家都把与经验相符、一致性、合逻辑性、有效性等等当作是科学和理性的普遍标准,强纲领则认为这种标准是不存在的。布鲁尔选择了曾以食人著称的,分散居住于中非的民族———阿赞得人(Azande)的神谕制度为案例,说明神谕的预言也与经验一致。阿赞得人曾运用这种毒药神谕来回答十分广泛的各种对象的问题。它曾经具有一种制度化的信念和实践体系的所有权威:“阿赞得人完全依赖它的决定,当获得这些决定时,这些决定就具有了相当于君主的法律力量”,反之,只要不请教神谕,他们所做的任何事情就无意义。他们在做出抉择时,根据一只服了少量毒药的小鸡是死还是活这个“经验事实”,来断定神谕给他们传达了否定的还是肯定的回答。“这是否意味着阿赞得人的信念是不合理的?如果是这样,从什么意义上讲它们是不合理的?”瑏瑩布鲁尔认为,尽管阿赞得人的“观察语言”与我们自己的完全不同,但他们的这种语言还是很容易理解的,这种语言可以使我们确定这些神谕信念的确是“与经验相一致的”。瑐瑠同样,从逻辑关系来说,对阿赞得人来说,过去实现的未受干扰的神谕在过去是可靠的,因而在未来可能也会得到信赖。类似的,在演绎方面,阿赞得人与我们有相似的看法。神谕的结果是从它们解释的前提中“得出”的。像我们一样,阿赞得人在论述中要保持前后一致,而且论述步骤也是从规则到实例,或者从事例到解释。虽然我们与阿赞得人的前提是不同的,被看作当然的假设也不同,但是论证的形式则没有什么不同。由此可见,“无论提出的是逻辑方面的要求还是经验方面的要求,都没有给我们提供任何理由把这种神谕当做是不合理的信念体系”。瑐瑡此外,布鲁尔指出阿赞得人还可以从有效性、简单性等方面来证明他们神谕的合理性。通过对这一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强纲领坚持认为与经验相符、一致性、合逻辑性、有效性等等似合理性标准并没有把科学与其他任何制度性的信念区分开来,换句话来说,这些标准根本无法把制度化的信念加以区别。“适当的合理性标准是找不到的,应当全部放弃这种对信念的可变性的探讨。”瑐瑢“我们没有任何合理性标准可以用来普遍地对人类的理性活动加以约束,并且可以把现有的信念体系或它们的组成部分分为合理的和不合理的。制度化的信念的可变性,不能通过构想外在原因会导致与合理性的偏离来解释。”瑐瑣实际上,“强纲领”所持的相对主义立场虽然向解决科学合理性问题的道路上跨出了重要一步,但是由于他们仍然是从理论的角度持守其经验主义立场———“强纲领”的目标就是试图将自己的理论建立成一种与自然科学一样的科学知识———因此他们既不能寻求某种超验的立场来客观地考量自己的实践规范,也不能完全囿于经验内部的规范而丧失批判态度,从而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视角为自身辩护。它解决了科学知识的“发现”问题,即不同的情境导致不同的科学合理性,却无法为不同的合理性进行有效的“辩护”,因而仍然没能解决科学合理性问题。

  20世纪80年代之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巴黎学派异军突起。其“实验室研究”纲领关注的是科学知识生产过程的实践及其反思性。实践,典型地是实验,不仅仅是理论的附属物,相反,独立于理论的实验实践在科学发展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地方性的实验室场所建构了科学的经验特征,而这样的建构是通过实验人员的地方性、实践性的能知来实现的。从而从另一个角度论证了“强纲领”的不同的合理性的观点。不同的是,这种具有不同合理性的地方性知识可以被拓展到实验室之外。这种拓展不是通过对普遍规律的概括,而是通过把处于地方性情境的实践适用到新的地方性情境来实现的。即通过“标准化”,而非“普遍化”过程来实现的。由于实验室中的实践活动并不仅仅包括针对物的实验,还包括科学共同体内部的磋商,科学知识正是在此过程中得到“辩护”,获得其意义和认识论地位的。但是,由于科学的合理的可接受性标准随着情境和支配它们的实践旨趣的不同而改变,因此,这种“辩护”并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工作,而是一种“持续的重构”,即我们必须在不断的实践反思中理解科学知识。通过实践,“实验室研究”可以同时解决科学知识的“发现”和“辩护”问题。科学合理性问题是科学哲学的核心问题,当代西方科学哲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大致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逻辑主义强调绝对的经验—逻辑理性,主张与价值无涉的科学合理性;历史主义从科学史入手,否定超历史的绝对理性的存在,从而将价值融入科学合理性的研究,把理性相对化,走向了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新历史主义则试图立足于科学史对逻辑主义的科学合理性的观念加以改造,提出了历史理性的观念;科学知识社会学对科学合理性问题的解决主要采用了相对主义的策略;后现代科学哲学从后现代主义出发,要么弱化科学合理性,要么完全消解科学合理性。后殖义和女性主义揭开了科学合理性的神秘面纱,指出在科学合理性中存在着大量的非理性,从而对科学合理性给予了一种意识形态的分析。由此,我们大致可以看出科学哲学家对科学合理性问题认识的大致趋势,即从形式的合理性过渡到非形式的合理性;从严格的预设主义跳到了极端的相对主义;从理性主义跳到了非理性主义;从对科学内部合理性的寻求跳到将科学内部合理性与科学外部非理性因素有效地结合起来;从对科学合理性的哲学分析走向对科学合理性的学、社会学、文化哲学的分析。这样,实际上,科学就溢出了“纯粹的科学”的范围走向了作为一种文化的科学、作为一种实践的科学、作为一种能够进行社会学分析、学分析和文化哲学分析的科学。巴里·巴恩斯自己认为他的《科学知识与社会学理论》一书的认识论要旨是怀疑论的,或者说是相对主义的。“说它是怀疑论的是因为,它指出:永远也得不到这样的论据,它们能证实某个特定的认识论或本体论是最终正确的。说它是相对主义的则是因为,它指出:不可能根据信念体系接近实在的程度或者它们的合理性,客观地对它们进行分等。”瑐瑤巴里·巴恩斯通过对自然科学文化的分析指出,怎样使自然科学文化变得可以理解,而又无须求助于基于外部的、“客观的”对自然科学信念之“真”的评价,或对自然科学活动之合理性的评价。“从社会学角度考虑,有必要把所有信念体系当作是同等来看待,而且他还证明了,为什么行动首先必须与行动者自己的主旨和典型化活动联系在一起。”

  马尔凯在《科学与知识社会学》中译本序言中指出:“本书的目的是在于对科学知识的社会生产变成为社会研究的合法主题的学术背景做出说明。……同时想说明,即使是最专门的科学知识,也能够把它恰当地理解为特定社会背景下的人类活动的特定产物。”正如马尔凯所言:“在科学是一种解释性活动这一概念上,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已达成了共识,即认为在这一过程中,自然界的本质是社会性地建构起来的。”瑐瑥“科学知识是通过磋商过程而确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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